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风科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一定的依赖。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于2023年度继续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3亿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其中,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拟综合授信2.5亿元人民币,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拟综合授信0.4亿元人民币,东风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拟综合授信 0.4亿元人民币;2023年度需要支付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总额不得超过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公司将严格按照银行有关规定使用和归还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3年 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二)》。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调增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中涉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调增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该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公司调增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 2023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董事会成员除3名独立董事外的其余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故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公司拟调增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于2023年度继续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3亿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
2023年度需要支付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总额不得超过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调整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于2023年度继续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为人民币7.3亿元(大写:人民币柒亿叁仟万元整),其中,东风科技总部拟增加综合授信3亿元,电驱动拟增加综合授信1亿PP电子网站。
2023年度需要支付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总额不得超过 3,000万元人民币PP电子网站。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议案的其他内容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PP电子网站、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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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是1987年5月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团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型体制和法人治理结构。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为集团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集团股份持有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风有限”)50%股权,东风有限是东风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东风科技构成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