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电子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共计218,891,916股,价格为11.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09,999,995.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24,426.2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5,675,568.88元。2016年8月24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6)010533-2号)PP电子app下载。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开户行、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入“电子城西青1号地东区项目”、“电子城西青1号地西区项目”以及“电子城西青7号地西区项目”(以下简称“天津项目”)金额及累计投入金额情况如下:
因天津市西青区产业规划调整以及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天津项目开发建设及产业招商进度延后。根据天津市打造科技创新新格局的战略布局,围绕国家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创新平台+企业孵化+产业园区”一体化协同发展模式,响应西青区产业规划,保护股东权益,拟对其未建设部分调整施工进度,以满足后续市场需求。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3月。
天津项目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响应西青区的产业规划定位及各类消费新业态新需求拓宽营销渠道,增强竞争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向科技服务业转型,创造更高经济价值。
本次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项目的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PP电子app下载。本次延期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天津项目是电子城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投资建设的新型产业园区项目,也是天津市西青区发展规划中的重点项目。西青区以全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协同创新,发挥天津电子城的平台产业作用,探索建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规划设计适应天津市及西青区的整体发展趋势,项目的建设运营是电子城以科技空间为载体,全面深化科技服务转型的重要举措。
随着京津冀协调发展的深化,首都经济圈建设和京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京津冀区域内各要素市场的全面流动开启,天津市承接北京市产业转移的进程在加速。天津市的产业地产项目广泛分布于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充分依托各自的区位优势和政策环境,支持当地的经济发展。西青区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充分发挥产业实力雄厚PP电子app下载、地理空间优越、产业资源富集、文化底蕴深厚等优势,着力打造智能制造优势产业集群,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天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延期不涉及关联交易。
经公司审慎论证,公司认为“电子城西青1号地东区项目”、“电子城西青1号地西区项目”、“电子城西青7号地西区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具备投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3月。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了《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pp电子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pp电子
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性决策,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议案》的决议。
经核查:因受天津市西青区产业规划调整以及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影响,电子城天津项目延期,本次延期未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