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3债券代码:123025 债券简称:精测转债精测转债精测转债精测转债精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自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3月21日期间,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9.08元/股)的130%(含130.00%)(即63.80元/股),已触发“精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精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精测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9月22日),如再次触及“精测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2、以2023年9月22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精测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精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年3月29日公开发行了37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7,500.00万元,期限为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209号”文同意,公司37,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4月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测转债”,债券代码“123025”。“精测转债”转股期限自2019年10月8日至2025年3月29日止。
根据《募集说明书》,“精测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75.88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测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49.08元/股。
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完成2018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根据精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50.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精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数量较少,精测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后未发生变化,仍为50.25元/股。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根据精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49.9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精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数量较少,精测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后未发生变化,仍为49.95元/股。
根据《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9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446,011股,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47.51元/股。根据精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49.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1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5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根据精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49.3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根据精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49.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8)。
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00%(含130.0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自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3月21日期间PP电子网站,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精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9.08元/股)的130%(含130.00%)(即63.80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精测转债”的赎回条款。
2023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精测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一致同意本次不行使“精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精测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9月22日),如再次触及“精测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3年9月22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精测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将董事会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精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精测转债”的情况及未来六个月内减持精测转债的计划
经核实,在本次“精测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PP电子网站、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精测转债”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主体未持有精测转债,不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精测转债的计划。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精测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截至2023年3月21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66.60元/股,“精测转债”当期转股价为49.08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后续“精测转债”可能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以2023年9月22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当“精测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届时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精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精测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精测转债”的核查意见》。